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山东鲁正招标有限公司受微山县人民医院的委托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其所需医疗设备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文件要求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人:微山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鲁正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毛菲菲 电话: 0531-83176306 13864018078传真:0531-83176307
二、采购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项目名称:本项目为微山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项目采购,共分为十个包,具体包括: A包: 呼吸机(2台);B包:监护仪(4台); C包: 全自动血凝仪(1台); D包:尿流水线(1台);E包:电子支气管镜(1台);F包:纤维支气管镜(1台);G包:肺功能仪(1台);H包:透析机(2台)、透析椅(4个);I包:动态心电图(1台);J包:除颤监护仪(2台)。具体相关要求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部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2)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四、报名时间及采购文件发**时间: 2012年7月27日开始— 2012年 8月 2日止,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2:30时-5:00时。若要以邮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请另加邮寄费60元,连同采购文件费用汇至我方,采购文件**出不退。
报名地点:微山县招投标中心(0537—8221679 )
五、公开报价时间:以采购文件规定时间为准(北京时间)
公开报价地点:微山县中行大厦六楼会议室(微山县城区奎文路中段)
六、其他:授权委托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同时携带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并提供微山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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