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山东鲁正招标有限公司受微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委托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其所需交通信号灯及视频检测、中心机房系统设备等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人: 微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鲁正招标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
项目名称:微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所需交通信号灯及视频检测、中心机房系统设备等采购项目等采购项目,共分为两个包,A包为:交通信号灯部分,B包:视频检测闯红灯系统、中心机房系统设备部分。其他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部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良好的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两年内有类似产品的销**业绩,完全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1)交通信号灯部分:注册资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营业执照范围包含交通信号灯生产安装等。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具有交通设施、信号灯生产许可或安装,供应商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交通信号灯必须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报告。
(2)视频检测闯红灯系统、中心机房系统设备部分: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壹级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及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含施工)。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设备授权书。投标设备须为国内或国际著名品牌,不接受贴牌或组装产品。设备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包括强**性标准和行业标准)、相关行业许可并具有相关检验、检测、鉴定报告。
四、报名时间: 2012年11月8日开始— 2012年11月14日止,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2:30时-5:00时。若要以邮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请另加邮寄费60元,连同采购文件费用汇至我方,采购文件**出不退。
报名地点:微山县招标投标中心(0537—8221679 微山县中行大厦九楼)
采购文件发**时间:电话通知。
五、若有疑问或须澄清的内容及采购文件领取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六、公开报价时间:以采购文件规定时间为准(北京时间)。
公开报价地点:微山县中行大厦六楼会议室(微山县中行大厦九楼)
八、其他: 授权代表人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原件报名,报名单位同时携带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并填写政府采购报名表。并提供微山县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备注:1、所有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都应当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查询时间范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
3、查询对象为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
4、投标人申请查询应当提供以下手续:
单位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的,应当提供书面申请,申请内容除了申请理由及事项外,还应包括单位具体名称、地址、注册时间,开户银行及银行基本账户,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号码。承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查询。
个人向检察机关提出查询申请的,应当持书面申请及******件。
查询地址:微山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
联系人:卜凡芳 联系电话:0537-3012381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为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必要条件之一,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投标中心、招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自查询结果确定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县招投标活动。
6、凡因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所获得的资料信息,除用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外,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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